小爱是小米的,大爱是谁的?
蹭"语音唤醒词"也算侵权?
语音唤醒词,是唤醒智能设备进入工作状态的语音指令,如今已成为人机交互的主流方式之一。然而,擅自使用与知名品牌近似的唤醒词"傍大牌",会惹上官司。
基本案情
"小爱同学"是国内某科技公司旗下智能音箱的名称,也是其人工智能语音交互引擎的语音指令唤醒词,搭载于该公司众多产品中。2026年,该公司发现,两家电器公司在生产、销售的智能语音茶吧机上,搭载了与"小爱同学"近似的"小爱小爱"语音模块,网店页面和说明书中也印有该内容,遂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两被告辩称:消费者识别商品靠的是原告的商标而非唤醒词本身,"小爱"是通用词汇,且茶吧机有自己的商标、与传统家电无竞争关系,未扰乱市场秩序。
法院裁判
慈溪法院审理认为,人机交互中的语音指令能够与商品及其提供者建立特定联系,具有一定影响力,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权益范围。由于"小爱同学"被大量用户长期持续使用,已在众多智能产品上建立了关联性和识别性,具备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
两被告的茶吧机与原告智能家电设备在消费群体上存在重合,构成市场竞争关系。其搭载近似的"小爱小爱"语音指令,极易导致公众混淆,误认为案涉茶吧机属于原告旗下设备或与原告存在授权、技术支持等关联,损害了原告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法院判决两被告分别赔偿8000元、1.5万元,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带有"小爱小爱"语音模块的茶吧机产品。二被告上诉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普法提示
语音指令也受保护:具有影响力的语音唤醒词,与商品来源建立特定联系后,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权益,不可随意仿用。
"傍大牌"有风险:即使产品标注了自有商标,若使用与他人知名唤醒词相同或近似的语音指令,足以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仍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后果需承担:构成侵权者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企业研发、销售智能产品时,应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与商业道德,不要打"擦边球"搭便车,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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