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欠条、收条的区别,你知道吗?
借条、欠条、收条是不一样的,只有借条单纯表示借贷关系,欠条和收条都不能代表借款事实的发生。
借条:借款人向出借人开具的借款凭证,如张三找李四借了10万元,张三打了个借条给李四。
欠条:付款人向收款人开具的欠款凭证,如张三欠李四货款10万元,张三打了个欠条给李四。
收条:接收人向送达人开具的已收凭证,如张三收到李四送的财物,张三打了个收条给李四。
三者区别的意义在于:
1、借条上若注明借款期限,则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3年;若未注明借款期限,则自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本付息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3年。
2、欠条上若注明还款期限,则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3年;若未注明还款期限,则自欠条开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3年。
3、收条一般搭配借条或欠条使用,比如张三向李四偿还借款或欠款后,李四给张三开具收条以证明双方两清。
注意:如果借的是现金,借条上一定要写明借款人已收到出借人用现金支付的借款XX元,否则有可能导致借贷关系不成立,钱借了要不回来。
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
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
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
(1994年3月26日 法复<1994>3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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