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好意施惠不属于法律调整的关系;
本来侵权行为不适用过错责任,也不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才考虑适用公平责任;
但是就有这么一个案例(点击查看),能够同时杂糅过错责任、公平责任和好意施惠,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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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之不存,何为君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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