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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者工亡,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Jonty 2019-05-07 10:40:15 0 1590

(一)工伤的认定:

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应当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突发疾病、自医疗机构初次诊断起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7、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但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不得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的赔偿项目:

工伤的伤残等级和伤残情况不一样,赔偿项目也不一样,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和食宿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总金额:

按照2017年武汉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666元计算(2018年的数据暂未公布,将于2019年6月公布。),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武汉职工发生工伤的,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如下赔偿款:

一级伤残:152982元+每月支付其本人工资90%(伤残津贴)+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二级伤残:141650元+每月支付其本人工资85%(伤残津贴)+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三级伤残:130318元+每月支付其本人工资80%(伤残津贴)+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四级伤残:118986元+每月支付其本人工资75%(伤残津贴)+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五级伤残:317296元+18个月本人平均月工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六级伤残:260636元+16个月本人平均月工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七级伤残:181312元+13个月本人平均月工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八级伤残:147316元+11个月本人平均月工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九级伤残:113320元+9个月本人平均月工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十级伤残:79324元+7个月本人平均月工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注意:一级伤残至四级伤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保留劳动关系,劳动者退出工作,由用人单位每月按照上述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伤残津贴,一直发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三)工亡的赔偿项目及赔偿金额:

①丧葬补助金:33996 元

②供养亲属抚恤金:对由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发放抚恤金,此亲属是配偶的,向其发放死者生前每月工资40%,其他亲属的,向其发放死者生前每月工资30%,若为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则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③工亡补助金:785020元(按201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计算)

④其他。如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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