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账号能不能继承?
案件核心:一位母亲的继承诉求
2026年8月3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继承纠纷案。原告陈某是一位失去独子的母亲,其子古某生前在某游戏公司注册了87个游戏账号。为了补贴生活,陈某起诉要求继承这些账号,而游戏公司以用户协议规定账号所有权归公司、且账号具有人身属性为由拒绝。
法院判决:游戏账号使用权可继承
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陈某的诉求,判令游戏公司配合办理87个游戏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变更,由陈某继承这些账号的使用权。
判决的四大核心法律要点:
游戏账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27条,明确认定网络游戏账号、角色数据、虚拟道具、装备、游戏币等,虽然依托于网络数据形态,但具备财产价值,在法律上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核心是“可继承的使用权”:
所有权:根据用户协议,游戏账号本身的所有权归游戏公司所有。
使用权:用户(玩家)享有的是对账号及其中虚拟物品的使用权。
判决关键:法院认为,这个“使用权”虽然包含人身属性(如实名认证),但核心是财产利益(玩家投入时间、金钱、精力培育起来的账号价值)。它并非专属于古某本人、不可转移的人身权利。因此,这个附着财产利益的使用权,是可以被继承的遗产。
用户协议不能排除法定继承权:
游戏公司辩称用户协议禁止转让。但法院指出,该协议并未明确排除合法继承。更深层的法理是:运营商不能通过格式条款(用户协议)来实质性剥夺用户合法财产的继承权。继承人继承的只是账号的使用权及其附带的财产利益,而非挑战运营商的所有权,两者可以并存。
区分虚拟财产类型:
法院将本案涉及的账号定性为“生产经营类虚拟财产”(通过投入和劳动获得价值),而非“社交类虚拟财产”(如主要基于个人社交关系的账号)。对于后者,继承可能更受用户协议或个人意愿的限制。这一区分对未来类似案件有重要参考价值。
深度解读与意义
填补法律空白:本案是《民法典》施行后,在数字遗产继承领域具有标杆意义的裁判。它精准地回答了“虚拟财产能不能继承”这一核心问题。
平衡多方利益:判决巧妙地平衡了平台规则(尊重用户协议的所有权约定)、用户权益(保障其财产性利益可被继承)和继承人权益(使陈某能通过继承维护生活)之间的关系。
提供规则借鉴:判决确立的“区分虚拟财产类型、以财产利益为核心判断可继承性”的思路,为今后处理类似数字遗产案件提供了清晰的规则借鉴。
指出未来挑战:专家在点评中也指出,本案回避了虚拟财产价值评估、多名继承人之间如何分割等更复杂的难题,这些问题仍有待立法和司法进一步探索。
总结
一句话解读:游戏账号等网络虚拟财产,其所有权虽然归平台,但用户投入心血形成的“使用权”所附着的财产利益,在法律上是可以被继承的。平台不能仅凭用户协议就剥夺用户的法定继承权。 本案为数字时代下如何保护个人数字财产、处理数字遗产,提供了一个温暖而富有前瞻性的司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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