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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送餐撞人,谁来赔偿?

利刃 2026-06-25 09:47:54 0 4

《骑手致害第三人的赔偿责任主体认定》,关于“骑手撞人谁来赔”的结论如下:

1. 替代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主体)

  • 原则配送合作商(与骑手有实质用工关系的实体)是法定的替代责任主体,应对骑手在执行工作任务时致害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这基于风险理论(配送合作商将配送风险纳入经营活动)和用工管理事实(招募、排班、考勤、薪酬发放等)。

  • 例外平台企业仅在有限情形下承担责任,例如:

    • 平台企业实质取代配送合作商对骑手进行用工管理(构成实质用工主体);

    • 平台企业存在重大过失且该过失与损害有因果关系。

2. 个人责任:由骑手本人承担(补充情形)

  • 当骑手的侵权行为不属于“因执行工作任务”时,由骑手本人自行承担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 侵权行为与工作无关(如非工作期间、处理个人事务等);

    • 骑手与配送合作商不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如属于承揽关系),则骑手本人承担个人责任,配送合作商仅在有特定过错时承担补充责任。

3. 保险责任:由责任险保险人承担(法定责任主体之一)

  • 在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受害第三人可以直接向责任险保险人(如雇主险附加三者险、个人三者险)请求赔付保险金。保险人应按保险合同承担赔付责任。

4. 合同责任:内部约定不能改变法定责任主体

  • 平台企业、配送合作商和骑手之间关于赔偿责任的内部约定(如“代垫付”等)不能改变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赔偿责任主体。法院仍应依据法律判令法定责任主体(用人单位、骑手本人或保险人)承担责任。

总结核心结论

  • 原则上:配送合作商是替代责任的主要赔偿主体。

  • 例外情形下:平台企业可能承担责任,或骑手本人承担个人责任。

  • 保险责任和合同约定不改变法定责任主体,受害第三人可直接向保险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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