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情敌挑衅,跳楼自杀,男朋友及情敌是否承担补偿责任?法律是否调整“恋爱关系”?
承担补偿责任。
法律一般不调整“恋爱关系”,但以上案例反映出该法院事实上调整了,本案裁判理由也无明确法律依据,重点描述了男朋友及情敌的行为违反道德,说明该法院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了如上判决。
PS:本案法院说理部分所述“公平责任原则”存疑,即使本案构成侵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适用公平责任也是要求有法律规定的(原《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公平责任只要求“根据实际情况”)。
况且本案不构成侵权。构成侵权需要侵权行为人与侵权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杀的,除非被胁迫,一般与诱因不构成因果关系。身为理性人,有权选择生死,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其自己的选择,所以导致他人自杀一般不构成侵权。本案也是如此,如果法院认为男朋友及情敌存在侵权,则会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而非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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